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 十四条举措》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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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函件

 

武大学工函[2023]1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

十四条举措》的通知

 

各学院: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践行“自强、弘毅、求是、拓新”校训精神,打造优良学风、校风,促进我校本科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学风建设的意见》(武大本字〔20177号)精神,学校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十四条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13

 

 

全面推进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十四条举措

 

第一条 完善体制机制。各学院要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统筹指导。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指导本单位学风建设工作,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学风建设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各学院要把学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常抓不懈,加强统筹规划,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第二条 坚持思想引领。各学院要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坚持开展学生爱国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培养学生家国情怀。要创造条件支持辅导员走上讲台,依托形势政策课、军事理论课等平台,引导学生将个人成长成才与国家民族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树立远大报国理想,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和学习毅力。

第三条 加强入学教育。各学院要细化“一年级计划”实施方案,指导新生逐步适应大学生活,养成优良学习习惯。利用院长第一课、校友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校史、院史、学科发展史教育,要详细解读专业发展沿革、行业发展趋势、人才培养方案等内容,稳定学生专业思想,做好学生学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第四条 优化学业服务。各学院要构建系统化的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体系。开展重难点课程梳理和分析,组织专业教师通过团体辅导、知识点串讲、学习指导日等方式,指导学生夯实学习基础。发挥学生朋辈引领作用,选拔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秀的党团骨干、班主任助理等组建学院朋辈导师团,通过经验分享会、优秀笔记评选、课程资料整理、网络学习资料共享等方式,丰富学生学习资源,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充分利用学院、宿舍等空间,推进学生活动室、自习室、讨论室等“学生社区驿站”建设,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提升学生学习体验。

第五条 开展学风巡查。各学院领导、辅导员要践行“一线规则”,深入学生课堂,关注学生到课率、抬头率、点头率。加强与每一位任课教师交流,详细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及时反馈学业困难学生状况。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和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主管教学的领导不少于4学时),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1次。

第六条 注重科创指导。各学院要构建学院科创竞赛培育机制,大力培养学生科创能力。发挥班级导师、学业导师、烛光导航师引领作用,建立学院本科生科创指导团队。积极引导学生走进图书馆、实验室、课题组,鼓励支持学生成立、参加学术科创社团,参与大学生科研立项、论文撰写、发明专利研究等学生科研创新活动。全面梳理学生科创活动清单,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做好组织动员和竞赛培训,有效提升学生知晓率、参与率、获奖率。

第七条 精准困难帮扶。各学院每学期要开展学分清查,按要求做好学业预警和学籍清理工作,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组建学业帮扶师生团队,制定学业帮扶工作方案,对于来自偏远地区、学习基础薄弱、学习状态突然下滑等学生群体要及时启动帮扶工作,注重帮扶实效。加强家校协同,按照学业预警要求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并在必要时请家长来校陪护督促学习。

第八条 前置毕业指导。各学院要提前开展学生毕业学分审核,指导学生按照培养方案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关注学生毕业论文进展,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加强协同,配合开展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工作。对于无法如期毕业的学生,要利用第三学期加强学生学习指导,切实提高学生毕业率;对于确有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学籍下编、退学肄业等工作。

第九条 丰富育人形式。各学院要紧密结合学生专业特点与课程需要,组织读书会、实习实践、校友走访等活动,引导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与实践应用相结合。指导学生利用第三学期开展出国(境)交流学习,拓展学生视野。倡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审美情趣、培养劳动精神,不断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十条 营造优良学风。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建设良好的班级文化、宿舍文化,形成相互帮助、相互督促、相互激励的学习风气。以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学风建设先进集体等评奖评优活动为契机,挖掘学风建设优秀案例及培养经验,在师生中选树一批学风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积极传递学风建设正能量。

第十一条 组织学情研判。各学院要定期开展学生学习状态调查,建立教学、学工联席会工作机制,对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研究,制定有效改进举措。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工作研判会,全面分析学生学风状态,推动解决学风建设中各类重难点问题。对于三级学业预警、确系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规范执行学校学籍相关管理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强化纪律教育各学院要加强课堂管理,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强化纪律约束。常态化开展校规校纪、考风考纪宣传,指导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各项规章制度与考试管理办法。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依照《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及时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受处分学生的人文关怀,关注学生状态,做好家校协同,处分到期后按照工作流程予以解除。

第十三条 深化协同育人。本科生院要加强课堂建设,增强学生评教结果运用,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加强教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学业预警、学分审核等工作精准赋能。团委要在“第二课堂”建设中大力营造优良学风氛围,着力做好“挑战杯”、“互联网+”等重要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图书馆要加强学术资源建设,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后勤部门要为“学生社区驿站”学风建设提供必要保障。

第十四条 落实督导检查。学校将定期开展学院学风建设工作调研,搭建学风建设促进平台,组织学风建设工作考核,开展学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各学院要按照制定的学风建设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并定期开展检查总结。针对学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将督导学院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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