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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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落实落地,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精准评价专职辅导员的履职表现和工作实绩,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武汉大学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要求,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任职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2022年入职辅导员的聘期考核与本次考核同步进行,考核三年聘期内的工作表现。考核年度担任专职辅导员不满一年的,只进行自评。

开展学生工作满一年的分党委副书记。新提任为分党委副书记时间不满一年的,只进行述职总结和自评,不参加考核定级。

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全校专职辅导员考核总体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的组织工作。

各学院(培养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开展本单位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和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的组织工作。

三、考核原则与内容

以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为依据,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量化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日常调研考察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专职辅导员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

(一)专职辅导员考核内容

1.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和科技实践、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

3.辅导员工作实绩,将所带学生的状态数据、学生发展情况与学生满意度作为重要观测点,综合考虑辅导员日常工作表现、参与学校专项工作、应急处突等情况,科学全面评价辅导员的工作实绩与育人成效。

4.践行“一线规则”的情况,主要包括辅导员走访学生寝室、深入学生课堂(实验室)、组织参加学生党团班级活动等情况,通过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密切家校联动、协同班级导师等途径切实回应学生需求、解决学生问题等情况。

(二)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内容

1.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南北极科学考察队师生代表的重要回信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年”的部署,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培育思政工作品牌、拓展网络思政工作阵地等方面取得实效。

3.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建强辅导员、学生骨干等工作队伍,汇聚院领导、班级导师、研究生导师、管理人员、校友等多方合力,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坚实保障。

4.加强学生就业指导等专项工作,积极拓展资源,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有力支撑。引导学生到国家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就业。

5.妥善处理心理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6.针对学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改进情况。

四、考核方式

202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主要包括辅导员自评、学院(培养单位)评价、综合评定等环节,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1。

2024年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主要包括自评、学院(培养单位)测评、综合评定等环节,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五、考核结果运用

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在辅导员评优评先、赴外交流、课题项目研究、典型培育选树等工作中予以体现。

学校对线上民主测评等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师德师风等问题和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予以处理。

六、工作安排

(一)2025年2月27日前,各专职辅导员完成自评与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学生)范围由学生工作部门确定;副书记完成自评与考察测评。3月10日前学生工作部门将辅导员自评、民主测评结果和其他相关情况反馈至各单位。

(二)2025年3月21日前,各单位将《武汉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汇总表》、聘期考核辅导员聘期总结、推优辅导员年度工作总结及支撑材料等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副书记述职报告纸质版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杨荷,68752048,jyb@whu.edu.cn;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赵成毅,68752656,djsz@whu.edu.cn。

(三)2025年4月,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结合辅导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等加强综合研判,完成专职辅导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和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考核。

七、相关要求

各学院(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和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将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将工作实绩突出、育人成效显著的辅导员推荐出来,按照考核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全体辅导员要将工作考核作为自查自检、总结提升的重要契机,牢牢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育人实效,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4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2.2024年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武汉大学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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