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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内设机构为三个办公室和三个学校挂靠单位


一、办公室

1、负责部内文秘、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部内文件、信函的阅处,印章管理、报刊的收发存档管理;
3、负责信息统计分析、对外联络、对外宣传以及来人来访的接待;
4、负责部内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及固定资产管理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
5、负责起草和审核工作制度、文件和报告,编辑《学生工作简报》;
6、负责组织部内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的软硬件开发和维护、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7、负责组织采集学生基础信息和学生在培养过程中的发展信息,实时更新、统计、分析各类特征数据,定性与定量分析研究有关特征信息数据的内涵;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新生入学教育、校风校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
3、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考评等教育管理工作;
4、宏观管理与指导学生骨干队伍,协助党委组织部抓学生党支部的建设;
5、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6、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
7、建立、使用并维护好大学生德育网站;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临时生工作。

三、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1、制定和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活动;
2、建立学生行为管理机制,开展学生行为教育和管理工作;
3、开展文明行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学区等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学生班集体达标创优活动,评比、表彰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测量体系,评审和发放奖学金和单项奖;
6、调查核实学生违纪事件,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7、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8、搞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和毕业生派遣工作联合办公的组织实施;
9、学生的因公、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公证等事务;
10、建立、使用并维护好《学生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的学生管理系统;
11、完成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挂靠)

1、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助学活动;
2、学生勤工助学资格审查、岗位确定和工作管理,建立学生勤工助学档案;
3、拓展面向社会的服务项目,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基地;
4、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工作;
5、学生学杂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的审批管理;
6、建立特困学生档案,开设特困学生绿色通道;
7、拓展社会助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学生的赞助和捐赠;
8、提供学生勤工助学权益援助与法律援助;
9、使用和维护《学生资助与勤工助学》网页;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挂靠)

1、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开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3、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活动,建立学生心理卫生档案;
4、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互助组织;
5、开设心理咨询热线电话,热情接待学生来访;
6、调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分析研究不同特征学生的心理特点,撰写研究报告;
7、使用和维护好《大学生心理咨询》网页等其他相关工作;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六、武汉大学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拨培养办公室(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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