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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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职责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是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地。

主要工作职责: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道德品质教育、法制法纪教育、党员培养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建立和维护大学生德育网站及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积极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通过选拔、培养和管理全校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指导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大力加强德育科学研究,努力实现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通过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选修课、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分析、指导大学生心理卫生协会组织等形式,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通过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奖励机制,评比和表彰学生先进集体与个人,评审与发放各类奖学金,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通过调查与处理学生违法违纪事件、教育与转化违法违纪学生,抵制邪风、匡扶正气,促进良好校风校纪的形成;通过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深入排查矛盾隐患、积极教育引导和及时有效管理,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组织和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学费减免、临时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医疗保险等活动,解决学生实际困难,以助学促育人;通过组织实施新生军训,选拔培养国防生,做好大学生国防教育和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工作。

机构设置:党委学生工作部下设综合学生工作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另外,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武汉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武汉大学大学生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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