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3-2024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4-05-13

A A A

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3-2024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评价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和个人表现,激励和促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大研工字〔20186号),学校决定对2023-2024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客观、全面总结聘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凝练特色工作以及工作案例或活动品牌如实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见附件)并于519日前提交给用岗单位,电子版发送邮箱djsz@whu.edu.cn

2.单位评议。用岗单位围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服务学生状态及工作成效等对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评语请填写在《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单位评议意见处,由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2218:00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A418室。

3.线上测评。学生工作部门设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线上测评表,由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服务对象参与线上测评,测评时间为520-522日。

4.学校考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根据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投入情况、深入学生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总成绩由个人自评、单位评议、线上测评和学校考评四个部分组成,其中个人自评占10%,单位评议占30%,线上测评占30%,学校考评占30%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续聘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证书经学校和用单位考察按一定比例续聘。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学校按期解除合同并不予续聘。

在考核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门将开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育人故事、工作案例展



附件: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513

最新阅读

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