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3-2024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评价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和个人表现,激励和促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大研工字〔2018〕6号),学校决定对2023-2024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客观、全面总结聘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凝练特色工作以及工作案例或活动品牌,如实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见附件),并于5月19日前提交给用岗单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jsz@whu.edu.cn。
2.单位评议。用岗单位围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服务学生状态及工作成效等对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评语请填写在《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单位评议意见”处,由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22日18:00前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A418室。
3.线上测评。学生工作部门设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线上测评表,由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服务对象参与线上测评,测评时间为5月20日-5月22日。
4.学校考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根据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投入情况、深入学生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总成绩由个人自评、单位评议、线上测评和学校考评四个部分组成,其中个人自评占10%,单位评议占30%,线上测评占30%,学校考评占30%。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续聘。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证书,经学校和用岗单位考察按一定比例续聘。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学校按期解除合同并不予续聘。
在考核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门将开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育人故事、工作案例展播。
附件: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