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1-2022学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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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培养单位参照《武汉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培养单位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二、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本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科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8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申请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在纪律处分期。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评选学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

四、20221021日上午前,请各培养单位将公示结束后的《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分别报至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研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相关学生的申请表、评审计分表、成绩单原件、科学研究与创新成果有关资料复印件、社会工作与学生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分别报至学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研工部学生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学工部     苏老师  68756367  xgbswb@whu.edu.cn

       研工部     储老师  68754362  ygbswb@whu.edu.cn



附件:

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计分表

4.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

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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