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精神,今年五一劳动节学校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各学院(系)要切实按照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院(系)要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和消防安全,不得以集体名义组织出游,不得酗酒滋事,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发生。
二、各学院(系)要加强学生管理。切实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各学院(系)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认真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危机排查和干预工作,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件。
四、放假期间,学生不论何种原因离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生离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前往地点及联系方式,由学(系)批准。离校的学生必须在5月3日晚6:00前返校销假,各学院(系)要在5月3日晚进行点名清查,5月4日11点之前将返校情况报学工部事务办。
特此通知
学 生 工 作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