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工作提示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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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遴选推荐我校优秀大学生代表参评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提示如下:

一、推选时间:即日起至202294日(星期日)。

二、推选对象: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推选名额。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我们将综合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推荐人选情况,择优向上推荐。

四、推选要求。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将按程序在学校进行公示。

五、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各单位如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请于94日(星期日)18:00前将拟推荐同学的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包含基本信息和20198月以来的主要事迹)发送至邮箱jyb@whu.edu.cn

工作联系人:学工部孟老师  68752048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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