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将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向深入,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精准评价辅导员的履职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武汉大学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根据学校2021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统一安排,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任职满一年的专职辅导员。2019年入职辅导员的聘期考核与本次考核同步进行,考核三年聘期内的工作表现。
开展学生工作满一年的分党委副书记。新提任为分党委副书记时间不满一年的,只进行述职总结和自评,不参加考核定级。
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全校专职辅导员考核总体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的组织工作。
各学院(培养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开展本单位辅导员工作考核和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的组织工作。
三、考核原则与内容
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量化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全面考核辅导员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
(一)专职辅导员考核内容具体包括:
1.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情况,主要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和科技实践、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内容;
3.辅导员工作实绩,将所带学生的状态数据、学生发展情况与学生满意度作为重要观测点,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实绩与成效;
4.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
(二)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具体内容包括:
1.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2.学生思政工作思路创新及育人成效;
3.汇聚班级导师、研究生导师等多方合力,推进“三全育人”工作情况;
4.抓学生党建工作及成效;
5.努力配齐建强辅导员队伍,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力度;
6.加强学生就业指导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学生到基层一线建功立业;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8.妥善处理心理危机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
9.学生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10.针对学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改进情况。
四、考核方式
辅导员考核具体操作细则见附件1。
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2。
五、考核结果运用
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在辅导员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予以体现。学校对线上民主测评、线下访谈、电话抽样调查等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进度安排
(一)2月25日前,通过智慧珞珈APP/小程序平台完成辅导员自评与民主测评。学生工作部门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学生的范围,并于2月26日前将辅导员自评与民主测评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二)2月28日前,各单位将相关考核材料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孟勇,68752048,jyb@whu.edu.cn;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陶孝芳,68754369,djsz@whu.edu.cn。
(三)3月10日前,完成学校考察工作。辅导员、副书记考察纳入学校党建考评总体工作安排,具体时间由工作组与院系联系确定。
(四)3月下旬前,完成辅导员评优和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和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专项考核,将其作为工作推动与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各项考核步骤,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全体辅导员要将工作考核作为总结提升的重要契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总结成绩与不足,交流经验与心得,进一步提升育人能力与育人实效。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操作细则
2.2021年分党委副书记抓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武 汉 大 学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