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现实需求,现将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院系考核结果提交
各院(系、培养单位)在完成前期辅导员自评、院系考评的基础上,确定辅导员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参加考核辅导员总数20%。各单位可在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辅导员中,推荐1-2名参评学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填写《武汉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汇总表》(附件),于5月15日前报学校。推荐参评学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辅导员还需提交个人评优材料一份,评优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年度工作总结、突出事迹、重点成绩及相关支撑材料等。
二、 2017年入职A岗辅导员聘期考核
2017年入职A岗辅导员的聘期考核与本次辅导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聘期考察程序为:各单位开展民主测评,研究形成聘期考核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聘期考核开展情况、被考核对象的职责履行和工作实绩情况,并给出是否能够转正的单位意见,于5月15日前报学校。学校进行进一步工作考察与会议评议,研究确定其聘期考核结果。
三、 学校考察
学校成立若干考察工作组,通过线上方式开展辅导员工作考察,考察范围包括院系领导、教师代表、所带学生等,其中学生覆盖不少于30%,考察对象重点为对参评学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和参与A岗聘期考核的辅导员,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对象对辅导员的工作评价、意见及建议,形成个人考察报告。线上工作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四、 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学校于5月下旬召开评优会议,考核领导小组听取各考察工作组汇报,通过投票,按不超过参加考核辅导员总人数15%的比例确定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五、 辅导员标兵评选
学校于6月上旬召开标兵评选会,组织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依次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环节包括理论宣讲、工作对象熟悉程度考察、案例分析等。按不超过参加考核辅导员总人数5%的比例确定辅导员标兵。
六、 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创新形式,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各项考核步骤,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材料报送一律采用邮箱报送,《武汉大学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扫描PDF版和WORD版、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材料,一同打包发送邮箱jyb@whu.edu.cn。
全体辅导员要将工作考核作为总结提升的重要契机,对2019年度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提升,并体现本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工作表现及突出作为,凸显辅导员队伍的使命初心和责任担当。
工作联系人:
学工部,徐国章,13971341412;
研工部,陶孝芳,18086414186。
附件:武汉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汇总表.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