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蓝月亮奖教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蓝月亮奖学金、奖教金评审及管理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4〕5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蓝月亮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奖励对象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从事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师及全校专职辅导员。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额度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教师1名 20000元/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1名 15000元/人
法学院教师1名 15000元/人
全校专职辅导员10名 5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专任教师应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做到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心学生,事迹突出;
4.专职辅导员等应具备崇高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养,能够做到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规范,关心关爱学生,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四、材料上报
申请奖教金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奖教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2.《武汉大学奖教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
3.近两年获奖情况和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
4.学院为申请人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1份(内容应包含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工作表现等几个方面,纸质版)。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评选推荐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择优推荐,将相关表格于2024年12月13日17:00前分别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部思政办(本科生辅导员)、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专任教师和研究生辅导员),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相关工作邮箱。
工作邮箱:
jyb@whu.edu.cn(学生工作部)
ygbswb@whu.edu.cn(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
027—68752048(学生工作部)
027—87109810(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