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为切实加强学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做好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年度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激励和促进其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大研工字〔2018〕6号),学校决定对2024-2025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客观、全面总结聘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凝练特色工作以及工作案例或活动品牌,如实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见附件),并于3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jsz@whu.edu.cn。
2.工作对象测评。学生工作部门设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线上测评表,由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对象进行测评,相关测评情况反馈至用人单位。测评拟于3月完成,具体形式和安排另行通知。
3.用人单位评议。用人单位围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与成效等对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评语请填写在《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用人单位评议意见”处,由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月8日18:00前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A418室。
4.学校综合考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现场考评,依据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工作对象评价以及用人单位意见等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考核总成绩由个人自评、工作对象测评、用人单位评议和学校综合考评四个部分组成,分别占比10%、30%、30%和30%。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续聘。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证书,经学校和用人单位考察,按一定比例续聘。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学校按期解除合同并不予续聘。结合考核结果,学生工作部门将开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育人故事、工作案例展播。
附件: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