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七期全省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骨干
研修班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学工部、研工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切实构建“三全育人”集成体系,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教党〔2017〕62号)及《省委高校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鄂高工委〔2016〕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计划的通知》(鄂教思政办函(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2019年10月举办第十七期全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研修班(项目编号:2019SZGG01)。本期研修班由华中师范大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华中师范大学基地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各高校学工部、研工部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优秀专职辅导员。每校限报1人,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办班规模(100人),将兼顾工作覆盖面和报名先后顺序等因素遴选学员,学员名单最终由研修班承办方统计后提出意见报省教育厅思政处审定。
二、研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7日~26日(共20天)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三、研修内容和方式
研修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专业理论与实践经验。
研修方式:专题讲座、专题研讨、学术报告、访谈见习等。
四、报名方式
1.各高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遴选参训学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于2019年9月18日17点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cnufdypx@163.com,邮件标题为:XX大学XX(姓名)第十七期全省高校骨干班报名表。发送邮件后,务必请及时电话或QQ向研修中心确认报名成功,并获取本次骨干研修班QQ群号码,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研修的学员需携带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纸质版原件报到。
五、经费与食宿安排
学员往返交通费及研修期间的住宿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按相关规定据实报销。本研修班不收取其他费用。为了确保研修效果,建议就近集中住宿(需要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宾馆住宿的请填写住宿信息<附件1>)。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高校要加强对研修工作的宏观管理,考虑研修工作辐射面和覆盖面,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力争实现五年内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干部教师省级轮训全覆盖。要按照“事职一致”的原则认真组织选派辅导员骨干或学生工作队伍骨干参加研修,把此次研修作为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政策和条件保障。
2.严肃纪律,提高研修质量。学习研修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安全纪律、财经纪律、宣传纪律、作风纪律等相关纪律要求及有关规定。参加研修的学员一律脱产学习,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本次研修将进行严格考勤,按照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累计请假或旷课时间超过总学时1/7者,不发结业证书。学员研修情况记入学习档案并反馈给各高校,作为该学员考核及职称职务评聘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3.强化交流,注重成果分享。参加研修的学员在研修结束之前需结合个人工作和学习实际完成1篇研修结业论文,论文将评定等级、记入学习档案并在研修班上交流。派员高校要强化学员学习成果运用,开展学员成果交流分享,促进共同学习提高。
七、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2019年10月7日(12:00—17:30)
2.报到地点: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宾馆(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华师培训基地联系人:李幼珠,
联系电话;13037106118 办公室电话:67863469
附件:1.第十七期全省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骨干研修班报名登记表
2.第十七期全省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骨干研修班学员入学须知
华中师范大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2019年9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