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统筹整合全校大思政队伍力量,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进一步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发展要求,进一步凝练建设方向,通过开展实践探索、理论研究、交流研讨、成果应用等,努力打造一批专家型辅导员骨干,培育一批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辅导员团队,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展示辅导员风采的窗口、育德育心的平台和孵化思政工作专家的摇篮,推动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二、建设方向与周期
学校首批辅导员工作室将重点围绕以下方向组建若干个工作室:
1.理想信念主题教育
2.党建引领与组织育人
3.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4.学术科技与实践育人
5.大学生职业规划
6.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
7.港澳台学生事务管理
8.其他
工作室原则上应按建设方向命名。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各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室建设方向和名称。
三、工作室的主要任务
1.开展实践探索。工作室需紧密结合学生思想政治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工作室研究方向,积极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坚持育人导向,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实操训练、团体辅导、主题活动和训练营等,培育工作精品项目,提升工作成效。
2.开展理论研究。积极开展学生工作前沿理论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理念创新研究,组织撰写高水平工作论文,组织和参与相关评比和竞赛,着力推出一批指导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强,富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生工作理论研究成果。
3.辅导员能力提升。由工作室主持人牵头,围绕主题定期召开专题工作坊,制定工作室工作制度及团队成员培养方案,注重跨院系(部门)联合研究与集体攻关,积极做好示范,提升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培育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学生工作团队。
4.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联动,扎实推进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为专职辅导员(含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从事相关工作的学生工作部门干部,且在相应工作领域具有突出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并能将研究成果直接用于学生工作实践中。
3.辅导员工作室以辅导员团队为单位申报,设主持人1名,成员5至8人,原则上要求跨院系申报,鼓励吸纳专业教师与学生工作职能部门人员参与。
4.每位申请人仅能担任1个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每位辅导员参与辅导员工作室的数量不超过2个。
5.所申报的辅导员工作室应有开展工作的固定场所。
五、申报程序
1.资格审核。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室遴选工作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答辩名单。
2.立项答辩。学校组织答辩会,申报团队进行答辩,陈述本团队工作计划、具体措施、创新特色等内容。
3.评审立项。学校根据答辩情况及工作需要,确定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名单,并挂牌建设。
六、相关保障
1.学校将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建设辅导员工作室,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学校根据评审意见对首批准予成立的辅导员工作室拨付不超过5000元启动经费。在建设周期内,再根据每个工作室的中期考核、验收考核情况,分批拨付不超过10000元的工作经费,用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工作推进、活动开展和资料购置等。
2.学校加强对辅导员工作室的推广与宣传,在相关网站、新媒体平台发布工作与研究动态,发挥工作室的引领带动作用,用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辐射、推广工作成果。
3.辅导员工作室创建相关成果纳入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等成果认定范围。
4.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学校、省级和国家级精品建设项目。
5.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的相关培训、交流。
七、申报要求
1.请有意向申报的辅导员以团队为单位填写《武汉大学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于2019年9月20日17: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建与思政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指定邮箱。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若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及时向学生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待与新确定的主持人妥善完成工作交接之后,方能离职,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工作室成员原则上在建设周期内不能退出。建设期满后,工作室成员若希望转入其他工作室,需向原工作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报学生工作部门备案。
联系人: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孟 勇 68752048 jyb@wh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陶孝芳 68754369 djsz@whu.edu.cn
附件:武汉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武 汉 大 学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