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为辅导员设计了良好的成长培养和职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骨干研修培训、海外考察见习或进修深造、挂职锻炼等培养计划,畅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员职级、职务“三线晋升”渠道,具有博士学位的还可申请专任教师岗位选拔,并不断拓展多样化发展空间。辅导员已成为学校后备干部和“外推干部”培养、选拔的重要来源。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属学校思政系列教师,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
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和岗位需求,现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聘。计划招聘学生辅导员不超过27名(含2名国际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超过2名。以上岗位详细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学生辅导员岗位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兴趣和能力。
4.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且表现特别优秀,各学习阶段均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并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学业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5. 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国际学生辅导员要求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以上考试或外语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道德品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3.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获得博士学位者优先。高校各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并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至少两个及以上学历教育阶段从事心理学或精神病学专业学习,有扎实的心理学或精神病学理论基础,受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实践经验,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相关资格证书。
4.有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
5.身心健康,安心本职工作,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工作经历或专职心理咨询师经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于2018年11月15日之前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网址:http://zp.whu.edu.cn),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各地招聘会现场可同时接收纸质简历。
2.资格审查: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初试。
3.初试:学校招聘工作组将分批、分场次对应聘者进行初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复试。
4.复试:学校招聘工作组将组织通过初试的应聘者进行复试。
5.录用:学校按程序确定录用人选,并在学校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结果请登录网上招聘系统查询;专场招聘会、初试、复试安排,以及考核和录用结果等相关后续信息将在武汉大学人事部网站(网址:http://rsb.whu.edu.cn)及各用人单位网站陆续发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者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进入学校复试环节的应聘者,在参加复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给招聘工作组进行查验,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类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收取复印件1份。
4.录用人员在2019年7月1日之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未办理入职的,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5.新聘人员实行聘期制,聘期内其薪酬、养老保险、医疗待遇以及职员、职称、职务晋升等享受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聘期届满,学校将对所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直接转入固定编制岗位,转入后愿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学术能力突出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学生辅导员,可申请参加专任教师岗位选拔。
五、联系方式
人事部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27-68752826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7-68752048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27-68754376
武汉大学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