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三届“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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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促进当代大学生认真学习宪法,深入了解宪法,严格尊崇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二、参赛对象

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比赛时间

20179月中旬

四、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限时演讲,时间限为5分钟。

2.学生自行录制演讲视频,于915日之前上交至评委组。

3.演讲内容必须与既定主题相符,演讲稿须为原创稿。

4.演讲以个人主题演讲为主要形式,可以辅助于一定的艺术形式。

5.一律使用普通话,仪态自然大方,着装规范。

五、评分标准

(一)演讲内容(35分)

1.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15分)

2.所演讲的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体现时代精神。(10)

3.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5分)

4.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5分)

(二)语言表达(35分)

1.演讲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10分)

2.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10分)

3.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15分)

(三)形象风度(15分)

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四)综合印象(5分)

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富有艺术感染力。

(五)演讲效果(10分)

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六、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评审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遴选出一名优秀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遴选。

七、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加强指导,确保活动通知能让每名同学知晓,将活动组织过程与宣传宪法、引导学生严守校纪校规有机结合起来。

2.参赛学生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内容、形式等方面确保符合比赛要求。

3.本次比赛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指导,自强网络文化工作室承办,关于比赛的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唐羽 沈家蔚 电话:68752048

邮箱:zq@ziqiang.studio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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