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培养单位申报、学生工作部门审核研究,现将2018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获批单位公布如下:
哲学学院、文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历史学院、艺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信息管理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动力与机械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城市设计学院、计算机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药学院、口腔医学院、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弘毅学堂、国际教育学院。
请上述29家单位与学工部徐国章(68754917)、研工部司文超(68752066)联系,于2018年4月24日下午15:00前领取获批指标及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3日
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