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武汉大学第二届“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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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的通知》和《武汉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要求,促进当代大学生认真学习宪法,深入了解宪法、严格尊崇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引导广大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

二、参赛对象

武汉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比赛时间

2017年9月上旬

四、比赛规则

1.本次比赛采用限时演讲,时间限为5分钟。

2.学生自行录制演讲视频,于9月10日之前上交至评委组。

3.演讲内容必须与既定主题相符,演讲稿须为原创稿。

4.演讲以个人主题演讲为主要形式,可以辅助于一定的艺术形式。

5.一律使用普通话,仪态自然大方,着装规范。

五、评分标准

(一)演讲内容(35分)

1.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15分)

2.所演讲的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体现时代精神(10分)

3.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5分)

4.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5分)

(二)语言表达(35分)  

1.演讲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10分)

2.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10分)

3.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15分)

(三)形象风度(15分)  

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四)综合印象(5分)

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有风度,富有艺术感染力。

(五)演讲效果(10分)

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六、奖励办法

1.学校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评审由学工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遴选出的优秀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将直接报名参加全国部属高校预选赛。

2.全国和省决赛也将开通“海选”渠道,“海选”优胜者将直接参加省决赛。全省决赛的获胜者将代表湖北参加全国总决赛。

七、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加强指导,确保活动通知能让每名同学知晓,将活动组织过程与宣传宪法、引导学生严守校纪校规有机结合起来。

2.参赛学生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内容、形式等方面确保符合比赛要求。

3.本次比赛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指导,自强网络文化工作室承办,关于比赛的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唐羽 刘梓馨  电话:68752048

邮箱:zq@ziqiang.studio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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