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续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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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今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受理工作,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有关要求,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续贷声明录入等工作。有关内容如下:

    一、组织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5月底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特别是学院和学号必须正确)。

    二、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并完成审核工作

为优化续贷办理流程,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增加了续贷声明功能。学院组织有续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意向的在校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督促学生于2016年5月30日前填写完成并提交。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为了方便学生、规范管理,学院通知学生统一按照该样本格式进行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热爱祖国热爱党,思想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行为,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武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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