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加强学生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试行)》(武大学字〔2011〕24号)、《武汉大学烛光导航工程实施办法》(武大党字〔2012〕18号),学校决定评选2015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数量原则上为10个,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数量原则上为50名,优秀导航师评选数量原则上也为50名。
二、评选范围
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在学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中评选产生;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在学院(系)、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专兼职辅导员、本科生班级导师、研究生德育导师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中评选产生;优秀导航师从各学院(系)的烛光导航师队伍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程序
1.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程序是:申报单位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报送到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经过答辩评分、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名单,答辩时间在2016年1月上旬。
2.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程序是:申报个人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由所在单位初评,推荐报送到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经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3.优秀导航师的评选程序是:申报个人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导航师申报表(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初评,推荐报送到校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经领导小组审核讨论,确定优秀导航师名单。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评选小组,评选小组由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教学科研工作的领导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研究决定本单位是否申报先进集体,评选确定先进个人、优秀导航师初选名单。
2.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各单位要组织好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的初评工作,确保评选公正公平,并将初评确定的候选人排序加盖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名额按以下标准进行:全日制学生人数在1500人以下的可申报0—1人,全日制学生人数在1500—2500人的可申报0—2人,全日制学生人数在2500人以上的可申报0—3人。优秀导航师每个学院(系)最多可以报送3名。
3.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导航师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电话:68754917。
附件:1.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upload/file/20151218/20151218160945304530.docx
2.武汉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upload/file/20151218/20151218160988298829.docx
3.武汉大学优秀导航师申报表/upload/file/20151218/20151218160960936093.docx
武 汉 大 学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