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辅导员定向生选拔计划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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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同学:

经学院(系)申报、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印刷与包装系、第二临床学院拟选聘2016年辅导员定向生共4名,其中第二临床学院选聘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定向生。相关事宜如下:

一、辅导员定向生的选拔条件是:

(一)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担任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院系学生会主席、学生分团委副书记三个月以上;

(三)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热爱辅导员职业;

(四)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此外,第二临床学院选聘定向辅导员只面向优秀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有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9月16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辅导员定向生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学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署推荐意见后,学生本人在规定日期内向用人单位递交申请表、学习成绩单(盖章)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为: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孙燕,68753255,13986101660。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吴奕,68755181,13971326520。

印刷与包装系:周翠芳,68778436,18995618143。

第二临床学院:徐红云,67812637,15871684773。

四、选拔流程:

1. 招聘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各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方式有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其中面试环节,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党委组织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人事部、用人单位和监察部公开选拔,根据选拔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由各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经民主讨论,按照1:2以内的比例在心理测试合格的人选中择优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只能选择并参加校内推免硕士研究生接收院系组织的推免复试,用人单位在复试合格的候选人中考察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2. 网上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9月23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公布录用者名单,并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网页公示。

3. 签订协议。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与学校签订《武汉大学辅导员定向生培养协议》(见附件2),党委学生工作部集中领取校验码,组织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1:武汉大学辅导员定向生申请表

附件2:武汉大学辅导员定向生培养协议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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