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3] 3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工作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辅导员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辅导员队伍的理想信念和职业认同,开拓辅导员队伍的育人视野和工作思路,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相关安排
本次辅导员社会实践活动初步安排在7月上旬,分为两批,一批赴江西省,另一批赴深圳市,时间不超过一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瞻仰革命圣地,参访兄弟高校,走访著名企业。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系)于6月20日前将参加社会实践的人员名单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填写附件:《辅导员社会实践报名表》,只接受纸质版)。每单位报名不超过1人,最终参加社会实践的人员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经费来源
社会实践经费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辅导员所在单位共同承担。其中,交通费、住宿费由辅导员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承担。
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李天亮,办公电话:68754917
附件:武汉大学2015年辅导员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upload/file/20150612/20150612155591889188.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