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实验室、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校领导将继续安排专门时间和毕业生拍摄集体照,为做好毕业生集体照的拍摄组织协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27、28、29、30日、6月4、5、6日,上午8:00—10:00;下午16:00—18: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拍摄地点
文理学部、工学部:九一二操场
信息学部: 友谊广场
医学部: 医学部体育馆前
三、参加人员
(一)校领导;
(二)各学院(系)领导及相关人员(院系自定);
(三)各学院(系)全体毕业生。
四、相关要求
1、毕业生统一服装,由各学院(系)自备。
2、各学院(系)按学校会议表上安排的时间提前到指定场地侯场。
3、各学院(系)副书记和毕业班的辅导员为本学院(系)学生照相现场指挥负责人,组织学生提前按照相顺序排队等侯,并指挥学生按序站位照相。
4、请各学院(系)负责人到场后,到学工部、研工部现场负责老师处签到。
5、摄影师由各学院(系)自己安排。
各学院(系)毕业生如果希望邀请校领导一起拍摄毕业照,请于本周五(5月16日)前将拍摄时间、地点及相关需求分别报送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和报研究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