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活力创新工程” 学生党建创新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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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二十二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在大学生党组织中实施“活力创新工程”的通知》(武大党字[2012]12号)精神,切实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现将2014年“活力创新工程”学生党建创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形式

2014年“活力创新工程”学生党建创新活动以“强组织、增活力、重实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学生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学生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活动实行项目制,可以单项活动或系列活动的形式开展。活动要主题鲜明,载体多样,富有教育意义和可推广性。项目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设计内容,也可从基层组织建设、毕业生教育、学术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设计内容。

二、项目申报与实施

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建社团组织均可申报。鼓励跨院(系)、跨学科学生党总支、党支部联合申报,联合申报要明确牵头单位。

(一)申报初评(4月11日前)

分党委(党总支)指导本单位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党建社团组织等填写申报书,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1-3个项目,于4月11日下午5:00前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二)评审立项(4月25日前)

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联合组织项目评审,于4月25日前确定立项项目。

(三)组织实施(4月下旬-11月下旬)

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在所属分党委(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创建活动。11月中下旬,立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活动总结。

(四)总结表彰(12月底)

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验收、成果汇编、展示推广和评选表彰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和学科特色,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二)对学校立项的项目,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经费配套,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工作指导和过程管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选育品牌项目,切实提高本单位学生党建工作水平。

联系人:

学生工作部 李天亮  68772392 191318246@qq.com

研究生工作部 王 丹  68754376 ygbwd@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2014年“活力创新工程”学生党建创新活动申报书/upload/file/20140320/20140320091056575657.doc

 

党委组织部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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