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武汉大学2013—2014学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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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武大党字〔2012〕10号)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研究、推动工作,在学生工作队伍中形成“边工作、边学习、边研究”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学校决定设立2013—2014学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纳入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一类和二类课题。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千元,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4千元。

课题可参考选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校本科生工作队伍申报,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

2.项目只接受团体形式的申报,鼓励跨院系、跨部门联合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集中在同一个单位,不少于3人。

3.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并具有作为课题负责人或参与者,组织、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的经历。

4.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承担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没有结项的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流程

1.10月30日—11月4日,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

2. 11月5日—11月8日,将《武汉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打印1份,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人:李天亮,电话:68772392。上述文档电子版同期请发送至电子信箱jyb@whu.edu.cn

3. 11月11日—11月12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

四、相关事项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所有立项课题,要全面遵守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规定,并以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五、结项要求

1.按照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预期研究成果要求,准备研究报告一份,以A4纸打印报送到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2.一类项目的预期成果要求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论文,二类项目的预期成果要求原则上有一篇公开发表论文.

3.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字样,无标注成果不予作为项目结题材料。结题形式为论文的,须公开发表;结题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4.凡不能按期结项的课题,将取消立项,并对被取消课题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

5.结项时应提供详细的经费使用明细账。

6.结项后,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各类征文评选;举行学生工作研讨会,进行会议交流。

 

 

                              

                                 武  汉  大  学

2013年10月28日

  • 附件 :1:武汉大学2013—2014学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参考选题指南

  • 附件 :2:《武汉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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