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武汉大学2022-2023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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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评价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和个人表现,激励和促进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更好地发挥育人作用,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大研工字〔20186号),学校决定对2022-2023年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在岗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时间段20226月至20235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照《兼职辅导员岗位目标任务书》,客观、全面总结聘期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00字以内);第二部分,总结凝练年度内的特色工作,一是育人故事(800字以内),二是工作案例或活动品牌(600字以内)(有关图片另附)。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见附件)并于510前交学院辅导员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djsz@whu.edu.cn

2.用岗单位评议。单位围绕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服务学生状态及工作成效等对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评语请填写在《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单位评议意见”处,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1518:00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A418办公室。

3.线上测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设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线上测评表,由各单位组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服务对象参与线上测评,测评时间为510-514日。

4.学校考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根据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投入情况、深入学生情况、学习培训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总成绩由个人自评、单位评议、线上测评和学校考评四个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个人自评占10%,单位评议占30%,线上测评占30%,学校考评占30%

三、考评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学校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年度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工作考评合格及以上者发放相应证书。

按照管理办法,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并优先续聘。对于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经学校和用人单位考察按一定比例续聘。对于平时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人员,学校按期解除合同并不予续聘。

在考核的基础上,学生工作部门还将适时组织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育人故事、工作案例展示。

 

 

附件:武汉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总结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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