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党支部“活力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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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分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学生党支部政治功能,积极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升学生党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党支部“活力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践行二十大 砥砺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35月至20243

三、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精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大类。选题参考指南参见附件1。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精品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有关分党委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申报(2023529日前)

各学院(培养单位)、学生党建组织均可申报“活力创新工程”项目。其中设立学生党总支的单位可申报1-3项,未设立学生党总支的单位可申报1-2项,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影响力较大、实效性明显、已经形成品牌的项目活动持续申报。

申报单位须于2023529日(星期一)18:00前将项目申请书的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报送学生工作部门。研究生申报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B405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djsz@whu.edu.cn;本科生申报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41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yb@whu.edu.cn。医学部各有关培养单位、国家网络安全学院可将报名表、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并制作成PDF发送至上述邮箱。

(二)评审立项(202369日前)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评审后,确定立项项目及类别,明确每个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

(三)具体实施(20236月至202312月)

各学院(培养单位)实施立项项目,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有关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做好材料收集、整理、总结和报送工作。有关分党委应于202312月前完成立项项目。

(四)开展结项(20241月)

项目完成后1周内须按要求办理结项手续,研究生将项目结项报告等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本科生将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结项报告应包括项目工作思路、实施过程、主要成效、宣传报道、建议等五个部分,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并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图片、视频、PPT等辅助资料。

(五)总结验收(20241-2月)

学校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总结验收、成果汇编和展示推广。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有关分党委要以“活力创新工程”项目实施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和创新力,广泛动员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以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结合学院特点、学科特色和学生实际设计项目内容,有效激发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内生动力。

(二)精心指导,务求实效。各有关分党委要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切实提升项目质量。学校将通过评估、现场考察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综合考评。如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追回资助经费,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分党委。

(三)强化宣传,培育品牌。各有关分党委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以立项项目为基础培育学生党建工作品牌,不断提升学生党建工作质量。宣传过程中,应在显著位置标明“武汉大学学生党支部‘活力创新工程’”字样,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

特此通知

联系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陶老师 68754369

党委学生工作部   杨老师 68752048


附件:1.项目选题参考指南

2.项目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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