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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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学工函〔2025〕3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本科毕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优秀本科毕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系列规章制度,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表现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不少2,或获得学院及其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不少3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评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本科毕业生

2.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本科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优秀本科毕业生学生在本科生综测系统中提交荣誉称号申请学生所在班级或年级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并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学院公示无异议后,4917:00前系统上审核完毕,并将纸质版《武汉大学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审定并存档

、评选比例及要求

1.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单位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0%

2.评选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标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优秀本科毕业生称号获得者如毕业前有违法违纪、品行不端、学术不端或在离校过程中有不文明行为,或毕业学位论文未达到学校要求,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依程序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将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结合起来,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典型,加强典型宣传,营造创先争优的校园氛围,展现学校育人实效和鲜明的育人导向。

人: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

阿依古丽老师

联系电话:68753387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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