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4日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评论员
多民族、多宗教,这是新疆地区的典型特征;民族、宗教与各方面事务紧密交织,这是新疆工作的现实情况。
“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宗教工作的原则、方法和路径,这是促进新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
近期以来,从巴楚到鄯善,从昆明到乌鲁木齐,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背后都有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子。宗教极端思想是一种强力迷幻药,一旦中毒,就会从一个普通人变成杀人不眨眼的魔鬼,痴迷“殉教”,一心想着“圣战”升天堂,实施暴恐犯罪时顽抗送命,唯恐不死。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是在歪曲教义,企图借用宗教制造民族分裂和煽动暴恐活动。事实证明,只有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才能维护宗教和谐、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才是2200万新疆人民的根本福祉所在。
“新疆最大的群众工作就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今年4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时,疏附县阿亚格曼干村清真寺的伊玛目吐尔逊·马来提老人说,他平时在讲经解经时注意宣讲党的好政策,让群众更好理解,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肯定。宗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做好宗教工作,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是前提。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尊重信教群众的习俗,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常识的合法渠道,才能引导他们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安安心心地发展经济、改善生活。
邪不压正,正定胜邪。做好宗教工作,必须重视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宗教界人士素质,动员宗教界人士发扬爱国爱民的优良传统,更有针对性地批驳歪理邪说,更广泛地宣讲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的思想,更积极地宣扬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好的理念,确保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就能发挥好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共同推动新疆更好更快发展。
“信仰的本质是正行”,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案发生后,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发表《我们,不会再沉默》公开信,引用先知圣训强烈谴责暴恐分子,呼吁“维吾尔同胞勇敢地站出来,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相信只要同国家发展相适应、同人民愿望相适应、同时代精神相适应,宗教就一定能成为进一步推动新疆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