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武汉大学2017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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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武汉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修订)》(武大党字〔2016〕1号)文件要求,推动全校学生工作队伍研究总结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前沿性、规律性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学校决定设立2017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按照“结合学校工作发展所需,结合学生工作发展所需,结合辅导员队伍发展所需”的原则设立,强调“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成果侧重工作实践创新”,采取“学校设题招标,辅导员(学工队伍)团队申报”的形式开展,原则上选题须参照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如确有需要也可在符合项目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一类和二类项目。一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1.5万元;二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6—8千元。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仅限全校学生工作队伍申报,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

2.项目只接受团队形式的申报,鼓励跨院系、跨部门联合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集中在同一个单位,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并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者,组织、参与相关项目研究的经历。

4.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流程

1.4月24日—5月7日,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

2.5月8日—5月12日,将《武汉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打印1份,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徐国章,电话:68754917。上述文档电子版同期请发送至电子信箱jyb@whu.edu.cn

3.5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四、相关事项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所有立项项目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如项目特殊可提出申请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两年。

4.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成果内容须与立项内容一致,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著、调研报告、案例集等。一类项目的预期成果要求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论文,二类项目的预期成果要求原则上有一篇公开发表论文。  

5.凡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将取消立项,并对被取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

6.按照项目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理的使用项目审批经费。

7.结项后,学校将举行学生工作研讨会,进行会议交流,将相关工作机制、做法、经验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推广。

附件1:武汉大学2017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武汉大学2017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武汉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武汉大学大学生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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