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辅导员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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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基层实践锻炼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3] 3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工作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辅导员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毕业生跟踪调查,开拓辅导员队伍的育人视野和工作思路,提高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相关安排

本次辅导员社会实践活动初步安排在7月上旬,分为3批,一批赴广州、深圳,一批赴上海、杭州、苏州,另一批赴北京、天津,时间不超过一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走访用人单位,调研社会用人需求及标准现状、趋势及规律。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系)于6月20日前将参加社会实践的人员名单报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填写附件:《辅导员社会实践报名表》,只接受纸质版)。每单位报名不超过1人,最终参加社会实践的人员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经费来源

辅导员赴外地调研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党委学生工作部:李天亮,办公电话:68754917

                        

附件:武汉大学2016年辅导员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upload/file/20160608/20160608090925852585.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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