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武汉大学2015—2016学年度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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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武大党字〔2012〕10号)精神,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研究、推动工作,在学生工作队伍中形成“边工作、边学习、边研究”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学校决定设立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纳入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一类和二类课题。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千元,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3—4千元。

课题可参考选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工作实际,基于提高工作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校本科学生工作队伍申报,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一项,参与项目不超过两项。

2.项目只接受团体形式的申报,鼓励跨院系、跨部门联合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集中在同一个单位,不少于3人。

3.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并具有作为课题负责人或参与者,组织、参与相关课题研究的经历。

4.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承担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没有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流程

1.10月10日—10月20日,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

2. 10月21日—10月25日,将《武汉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打印1份,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联系人:李天亮,电话:68754917。上述文档电子版同期请发送至电子信箱jyb@whu.edu.cn

3. 11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

四、相关事项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所有立项课题,要全面遵守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规定,并以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五、结项要求

1.按照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预期研究成果要求,准备研究报告一份,以A4纸打印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

2.一类项目的预期成果要求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论文,二类项目的预期成果要求原则上有一篇公开发表论文.

3.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字样,无标注成果不予作为项目结题材料。结题形式为论文的,须公开发表;结题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4.凡不能按期结项的课题,将取消立项,并对被取消课题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

5.结项时应提供详细的经费使用明细账。

6.结项后,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各类征文评选;举行学生工作研讨会,进行会议交流。

 

附件1:武汉大学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参考选题指南/upload/file/20150930/20150930105462626262.docx

附件2:武汉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申报表/upload/file/20150930/20150930105576787678.docx

                              

                                 武 汉 大 学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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